10月30日,一男子在宜春高鐵站站前廣場放飛無人機被罰款500元。(據11月2日宜春發布微信平臺)
眾所周知,無人機是“低慢小”航空器的重要組成部分,隨著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技術的日趨成熟,無人機性能越來越好,越來越多的航空愛好者開始青睞它。與此相對,現實中,無人機“黑飛”“亂飛”現象時有發生,給安全帶來重重隱患。比如,極易發生飛行操控意外導致地面人物損傷、干擾航班飛行、發生竊密泄密事件,甚至被恐怖分子利用引發恐怖案件。
不僅如此,隨著社會經濟發展,無人機在農業、工業和救援指揮等行業領域也被廣泛應用。另外,還有大量消費級無人機“飛入尋常百姓家”,越來越多的人成為“飛手”。公開數據顯示,從2013年開始,民用無人機中消費級市場以每年50%的速度快速遞增。
企業的利益、消費者的愛好、公共安全的監管,管理與規矩交織在一起。如果管理制度跟不上產業發展步伐,與無人機發展脫節,無人機“黑飛”“亂飛”的安全隱患就會越來越嚴重。對無人機進行管理,依法依規處罰違法飛行,不僅必要,而且必須。此舉也是確保無人機市場健康可持續發展的必然要求。
未雨綢繆,才能防患于未然。治理無人機“黑飛”“亂飛”帶來的安全隱患,既要在有關審批程序、管理規定、適航標準、處罰標準等方面優化升級,也應完善法律法規,在行政、法律、科技等方面多管齊下,建章立制,管防并舉。一句話,管控是手段,目的是保障無人機市場健康可持續發展。
(孫小二——安徽市民) |